建筑师资格将互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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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09:3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香港电 香港建筑师学会与内地注册建筑师组织近日达成资格互认协议,双方的建筑师需要参加一个培训课程并通过测试,即可互认资格。预计2004年初会有第一批获得两地资格互认的建筑师。 香港建筑师学会副会长沈埃迪说,建筑师资格互认有助促进内地与香港的专业交流,这是香港十大专业团体中第一个与内地达成资格互认的专业,也是CEPA签署后的一项具体成果。 香港建筑师学会境外事务部主席邓伟文表示,从1990年代开始,香港建筑师学会与内地建设部已经磋商资格互认的问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达成此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