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禁止在公路上晒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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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0:02 贵州日报 |
编辑同志 目前已进入秋收大忙季节,笔者在一些主要交通干线上常常发现少部分农民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之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之规定,在公路上任意乱堆乱放杂物和晾晒粮食,给行驶中的车辆和行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今特借贵报一角,呼吁有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公路两旁居民的交通法规意识,同时采取措施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者:佳木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