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名”所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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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4:3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日前,准备成立公司的王先生在申请登记“丰泰”等三个字号时,却被四方工商分局“驳回”,原因是“重名”。在“创业小老板”每天以几十个的速度出现时,如何给自己的公司起一个新颖独特的名字,变得越来越难起来。 办理注册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的第一步就是先给自己的公司确定一名字,即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查名”,如果事先想好的公司名字已被别人用过了,那当然就不能用了。据介绍,王先生在申请登记之前,共想好了“丰泰”、“丰顺”、“丰达”三个名字,结果已全部被人使用,只好重新回去再想。据介绍,随着申请注册公司的人越来越多,工商部门每天的查名记录中,重名的占了一半以上,据办理企业名称查询的工商人员介绍,由于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在取名字时图吉利,诸如“达”、“泰”、“顺”等有生意兴隆喻意的字便成了“宠儿”,在企业名称中出现的频率最高,仅在四方区范围内,企业名称中含“达”字的就有376户企业,含“泰”字的有164户,含“兴”字的也有152户。 企业字号中的雷同现象,不仅容易困扰客户,更重要的是容易发生侵权行为,当一个企业发展壮大,其名称在市场上产生了一定的知名度时,其他企业就往往借变更登记想方设法搭便车,达到借船出海的目的,这种现象应引起企业的注意。 有关人士认为,给自己的公司起一个什么样的名字,实际上就等于推出了一个初级品牌,企业应树立合法规范“名称”观念,增强“字号”或“店名”意识,结合所从事的行业特点,使名字多一些“新颖性”,尽量避免“雷同”。生活中有很多公司的名字可以给人以启发作用的,如美国的“微软”其实是自己造的单词,既表明了行业特点,又与别人区别开来;我市从事餐饮业的“小胖子”,从事广告业的“黑蚂蚁”等等,既形象生动,又新颖独特。所以,为公司起名字,并不一定非要限于并不多的“吉利”字眼,把思路拓宽一些,把眼光放远一些,还是不难起到好的名称的。李梦军刘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