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1人签名呼吁“刀下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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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6:2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杭州10月27日电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有3671人签名的请求书,请求二审法院给周一超重新生活的机会。此前,嘉兴学院法律系和科协为此事曾向社会发放了1000份民意调查表。调查结果显示,有83.4%的人认为应该给周一超“留一条生路,判处死缓,以观后效”。 浙江大学农学系毕业生周一超今年1月报名参加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在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后,由于“乙肝小三阳”而未能通过体检,因而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持刀杀死一名负责招录工作的经办人。9月4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周死刑。 这起备受人们关注的杀人案进入二审程序后,法学专家对《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理、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报考的升温,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尤其是其中的体检标准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瞩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14条第1款第(四)项对体检标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身体健康”,第2款同时规定“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由此可见,“小三阳”和“身高”并不是死标准。国家在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上体现了适当放宽的精神,其目的是要“不拘一格选人才”。但记者在网上查询之后发现,各省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没有体现“适当放宽”的精神。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宓雪军律师认为,周一超的杀人动机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一是“小三阳”患者受到了不应有的歧视。二是社会上存在不公正、不公平、不透明的腐败现象。如果“小三阳”患者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那么,现有公务员队伍中患有该病的人员又该怎么处理呢? 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徐继响认为,要剥夺患者在宪法上享有的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就必须把限制内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充分说明。如果非要以身患“乙肝小三阳”为由剥夺公民成为公务员的资格,就必须举行立法听证会。周某不论在诉讼中能否胜诉,至少都不会像本案中那么绝望。这是因为诉讼至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说理的机会,具有缓解社会矛盾的功能。 浙江省人事厅官员表示,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现行录用标准进行论证,年底前将决定保持原状还是进行修改。“小三阳”患者和矮个子们能否圆公务员梦还需拭目以待。 法制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