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建筑法实施中四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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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8:31 光明日报 |
记者 袁祥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重;工程招投标中“黑白合同”问题突出;建筑领域腐败行为屡禁不止——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今天指出的建筑法实施中存在的四大问题。 今天,李铁映副委员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建筑法执法检查的情况。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李铁映坦言建筑法实施中存在四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 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施工死亡人数近1300人,仅次于交通和煤矿。群众对住宅质量问题反映强烈,劣质装修材料造成环境污染甚至危害住户健康等。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重。据建设部提供的数字,到2002年,全国建设单位累计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达3000多亿元,约为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也相当普遍。 工程招投标中“黑白合同”问题突出。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 建筑领域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目前在招投标、项目审批、设备和材料采购中行贿受贿、贪污腐败问题相当严重。一些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大肆行贿,一些手中掌握工程建设大权的腐败分子为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近年来查处的行贿受贿案件中,发生在建筑领域的占三分之一以上。 李铁映提出,要将建筑法修订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早日启动法律修改工作。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