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封杀“毒鼠强”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东莞讯(记者缪洁湘) 为杜绝“毒鼠强”祸害,东莞将开展“毒鼠强”强制收缴行动,同时,将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防范投毒事件发生。 封杀“毒鼠强”联合行动近日开展,在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封堵、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并加大对制售和储存“毒鼠强”的打击力度,预防和打击利用“毒鼠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毒鼠强”等剧毒危险化学品,由该市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组织销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对发生涉及“毒鼠强”的重大安全事件,必须按规定迅速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