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方便记者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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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0: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华社海口10月27日电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都要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并不得随意或变相限制公民旁听案件的审理。 海南省高院通知要求:已经审结的案件,欢迎记者采访报道。公开开庭审理尚未判决的案件,记者可以旁听,承办法官不接受采访,必要时案件所在法院可以介绍情况。对审理的重大、敏感、热点案件,记者旁听并做全程跟踪报道的,法院要加强与记者的沟通,请记者全面采访;记者因故不能参加旁听庭审进行采访的,案件审结后,法院应发布有关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