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药监局办班收钱 竟开旅社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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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10:22 人民网 |
人民网舒城10月28日电安徽舒城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为该县医疗机构举办培训班时,竟然不使用正规票据,而是向医疗机构出具了一家旅社的普通收款凭证。该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获悉这一情况后指出:这是一种违规行为,并表示要严肃查处。 2002年11月,舒城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该县举办了药品、医疗器械法律知识培训班。该县县直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等近600人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每人交了80元培训费后,拿到的收款票据却是该县“飞霞旅社收款凭证”,而不是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或者正规发票。 日前,记者采访了舒城县药监局的负责人。药监局负责人介绍说,按理讲,他们应该领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但当时,他们局刚刚成立,要领取正规票据比较麻烦,他们就干脆委托当地的飞霞旅社办理培训班的有关手续。参加培训的人员到飞霞旅社报名,在那里学习,然后收到的就是“飞霞旅社收款凭证”。 记者随后采访了舒城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药监局办培训班,要经县物价局审批,然后凭物价局的批复到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申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药监局此举违反了有关票据规定,是一种违规行为。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立即进行查处。(孙峰张春林)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