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鼠强犯罪进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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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2:1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本报讯10月23日,因贩卖“毒鼠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案在中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段启英、文大明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 今年3月,宜宾人文大明及中江人段启英在中江贩卖剧毒鼠药“毒鼠强”,5月21日晚,中江县石泉乡曾胜琼利用从段启英处购得的9瓶“毒鼠强”鼠药,将自己婆母和丈夫双双毒死。中江警方顺藤摸瓜,先后将两名鼠药贩子挡获。9月23日,曾胜琼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中江县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贩卖“毒鼠强”如何适用法律的最新司法解释,认定段、文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杜文革本报记者何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