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投资基金法昨获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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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6:0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昨天下午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也是我国专门针对证券市场上的第二部法律。 新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最大限度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比如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参会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以更多地体现多数持有人的意愿。另外,法律规定降低了基金发起人的门槛。除了目前允许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可以发起成立基金外,其他从事金融资产管理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基金。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私募基金,法律中没有禁止,而是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机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对象财产委托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关于开放式基金是否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的问题,最终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删除了这方面的内容,认为可以在实践中实验和探索。这就是说,法律为私募基金和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留出法规上的余地。据了解,这部新通过的法律将从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分享收益,当然也得共担投资风险。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