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9小时审讯致疑犯死亡 琼一刑警中队长被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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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53 武汉晚报 |
据新华社电1998年10月5日,原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四中队队长颜伟雄、五中队办事员徐佑峰连续39小时轮番审讯,将犯罪嫌疑人致死。日前,海南省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颜伟雄有期徒刑12年,判处徐佑峰有期徒刑11年。1998年10月3日下午6时许,儋州市公安局抓获了涉嫌实施三都镇高头村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当晚11时许,该局成立了由颜伟雄为负责人的8人专案组,约12时许,专案组将陈某押到儋州市西庆农场招待所114房进行审讯。办案组分成4个小组,每3、4个小时一班,对陈某进行轮番审讯。从当年10月4日零时开始,至5日下午3时,颜伟雄安排专案组,对陈某进行了11个班次、连续39个小时的审讯。在审讯期间,除了陈某吃饭、上卫生间及为了获得其口供时,专案组人员短暂解开手铐让陈某休息外,其他时间,都用两副手铐,把陈某的双手分别铐在房后门门扣和卫生间的门扣上,双脚始终用脚镣锁住。5日下午4时许,一办案人员发现陈某的头朝下垂着,口流白沫,就大喊:“不对劲!”但徐佑峰走到陈某的身边,抓住陈某的头发,用力向后甩去,导致陈某的后脑撞到墙上。因为发现陈某已不省人事,徐佑峰等人这才将陈放到床上,此时陈某已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系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案发后,儋州市公安局已补偿给陈某的亲属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