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以学校改制规避“一费制”现象值得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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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58 人民网 |
网友:马行提 10月中旬,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6所最好的中小学通过改制,向家长收取每学期每生1000元—1500元的“教育成本费”,搞得家长怨声载道。乍一看来,这则新闻报道的似乎不过是该市又增加了几所大家所司空见惯的“假民办”罢了,其实不然。笔者在广泛浏览了有关背景材料之后认为,这种受到社会广泛质疑、几乎在一夜之间完成的所谓学校改制,有着规避“一费制”的嫌疑;从政策执行的层面来讲,这种规避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以牺牲长远、全局利益来换取暂时、局部利益的机会主义,值得我们警惕! 佛山市高明区带有强烈功利性的学校改制,并非“师出无名”:他们依据的是广东省政府2001年12月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和省教育厅2003年3月发布的另一份《意见》,省政府《意见》规定:“部分公办学校可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加的教育资源可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进行试验。”试想,改制所涉及到的6所学校,不过是在一夜之间换了个名字而已,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是学到手了,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又如何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呢?同时还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针对原本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进行的改制行为,只能造成对薄弱学校和“真民办”的挤压,恰恰与《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35条“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要有利于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定背道而驰。 落实国家确定的“一费制”政策、减轻广大百姓的负担、营造公办和民办教育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等等,是事关教育健康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公办学校通过改制提高收费、增加收入只能是局部利益,这似乎是不难理解的道理。但是,在整个社会“打”声一片的形势下,利用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以改制之名,行收费之实”的所谓“假民办”,依然能够不断地破土而出、大行其道,实在令人深思。从国务院《决定》在广东佛山的走样,我们不难理出其中的脉络:在多少年来政府包办教育的体制之下,公办学校成了行政“链条”上的一环。这些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羽翼护持下、依托公办学校成立的、连校长都是由组织部任命的“假民办”,实际上是由“官本位”、“公本位”思维再加上利欲驱动催生出来的一个“怪胎”,它一方面最容易成为教育腐败的渊薮,另一方面又如同寄生的“菟丝子”一样,破坏着民办教育发展的生态环境。如果不对“假民办”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加以廓清,斩断它与公办学校的“脐带”,而任其恣意发展,那只能让本来就缺乏公正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雪上加霜,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目标,也只能沦为一句空话。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