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百户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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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2:5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本报讯昨(29)日,熊树康等1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与对口提供法律援助的100名律师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此举标志着“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成都大型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成都是我国较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省会城市之一。1996年11月,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制定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成都市法律援助办法》,开始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目前,成都有城市低保人数99530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0.27%;有农村贫困户84668户,占全市总农户的4.14%;全市有近50万残疾人。这些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鉴于此,成都市司法局等7部门联合开展“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成都大型公益活动。 据介绍,该项活动将持续两个月。 (本报记者冯俊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