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3年“糊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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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5:4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市民吕先生已在某“自管房”入住3年有余,至今也未见任何单位向他收取房租,房屋漏雨一直无人维修,他也无法找到产权人购买该处房屋的产权。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糊涂”的局面呢?无处缴房租 2000年10月,吕先生在单位分得了一套位于市北区章邱路的“自管房”,根据单位分房协议,他享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和承担缴纳房租的义务。 可是,在居住了半年后,吕先生发现墙壁漏雨向单位反映,单位要求他找该房屋的建设单位———青岛市市北城建公司。然而市北城建却要求他找单位维修。 吕先生认为,单位将自管房分配给他居住,单位就应承担该房屋的修缮责任。可是,单位称他们也没有正式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因此,没有维修义务。并且单位把以前收缴他的半年房租也退了回来。吕先生说,从此再也没有任何单位向他收取房租了,而房子也一直没有得到维修。 无处购产权 吕先生称,3年来,曾多次向单位提出购买该套房屋产权的要求均被拒绝,原因自然还是单位也没有获得该房屋的产权。而市北城建称,该房屋早在1991年拆迁重建后,他们当时就将该幢房屋的资料准备移交给吕先生的单位,可单位不接收该处的房屋,所以他们没有办法。 无人维修房 该单位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市北城建交付房屋时,房屋就已经存在漏雨的质量问题,他们有权要求市北城建维修房屋,等解决了质量问题后再行办理接房手续,可市北城建一直没有维修,他们也就没有接收房屋。 吕先生住了3年多的“糊涂房”,无处缴纳房租,无人维修漏雨房,更不知向哪家单位购买这套住房。他迫切希望有关单位采取主动的措施,帮他早日摆脱这种尴尬处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