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专人来本报细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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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6: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这两天有关南京红山办事处在营苑新寓搭建门面房的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红山办事处发来传真,并派有关人士来本报详细解释了搭建门面房的原因。 据这位人士称,红山街道对营苑新寓临街的01、02、03栋底层改造出新的目的,是针对此处长期占道经营、倚门开店久治不愈的状况,进行整治改造,从而使该地脏、乱、差的情况得到根本改观,在此项工作中,街道没有受到任何的经济利益驱动。 这位人士介绍说,此次出新得到01、02、03栋共203户业主中的199户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只有4户持反对态度,这4户主要是要求将彩钢板规范摊群改为违法的砖混建筑,目的是将屋顶作为自家扩建的阳台,这是违法行为,被街道拒绝后,这4户人家感到十分不满。实际的情况是,在此次出新改造前,红山街道城管科牵头,由底层业主与施工单位自行协商,确定了出新造价为510元/平方米(包括旧违章拆除费、彩钢板房费、标准店招制作费),出新户为29户,总造价为33.8万元,业主目前承担费用23万元,由于部分业主经济困难,红山办事处为此垫资10.8万元,所以办事处没有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卖给业主。街道还为部分二楼住户安装防盗安全设施,组织保洁清理。目前,有关4户业主的稳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报记者 王永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