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职律师“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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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0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讯10月28日,我省首批公职律师办公室分别在长沙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长沙市规划局等3个单位正式成立,同时,首批20名公职律师被授予执业证书。 公职律师是指专门办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事务的律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事关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公众问题的法律诉讼增加,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纠纷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等,这些问题单纯依靠社会上的执业律师难以解决。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后,公职律师将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按政府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政府或部门参与诉讼、仲裁活动;为本级政府或部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等,从而为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刘文韬王焕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