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商六条禁令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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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0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近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条禁令。目前,我省工商部门正在很抓落实,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该项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和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为使六条禁令落到实处,省工商系统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各级工商形象督察队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窗口”部位、执法岗位和基层分局(所)工作人员执行禁令的情况。对违反禁令者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局领导的责任;对本辖区屡次发生违反禁令行为的,还将追究上一级工商局有关领导的责任。 (黄颖肖长角黄小平)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