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逼债”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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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2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央行与财政部的借款问题,终于提交给了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裁决。10月28日闭会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正式批准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立法停止向央行借钱 据介绍,1995年之前,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除了一部分依靠发行国债外,其余的都是通过向央行借款来解决。当时的央行基本是财政的“出纳”,独立性问题根本无从谈起,货币政策操作受到极大干扰,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在所难免。“当时的财政预算是软约束的,一旦出现了财政赤字,政府从哪儿找钱?最方便的途径就是向央行借钱。”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系主任郭红玉说。 1993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财政不得向央行借款。同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下发,文件要求“财政部停止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此后,《预算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相继颁布实施,这两部法律正式以立法的形式切断了财政和央行的直接联系。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8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偿还借款成心病 但过去的问题已经存在。截止到1994年年底,财政累计的借款已经高达1582亿元。如何偿还这笔借款,成了财政部的一块心病。 据悉,财政部原计划用财政盈余逐渐还清这笔借款,但是1998年以后,我国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进一步加大,每年都要发行1000亿元以上的国债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原先设想的依靠财政赢余来偿还央行借款的计划,因此被搁置起来。 改革开放以来,除了1985年财政出现盈余外,其余的年份都是财政赤字。郭红玉分析,由于国民收入分配向单位和个人倾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比例也持续下降;然而,在财权分散时,事权并未同步下放,财政收支结构未能适应经济形势转变而同步转变,财政支出有增无减。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只好向央行伸手借钱。“亲兄弟”难算账 在央行看来,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是财政部借的钱,当然需要财政部将钱如数奉还。 央行一位研究人士认为,财政部欠央行的借款,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来偿还。否则,央行只能通过发行货币的方式来弥补这个窟窿,这相当于由全体的货币持有人来分摊这个损失。而央行通过这种方式投放的是威力巨大的基础货币,这样的方式可能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 “财政部与央行的借款不同于一般的借款,两者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央行这位人士说,央行的收支要接受财政部的管理,央行的赢利上缴财政,亏损也由财政弥补。两个部门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更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借款不还影响币值 时间转眼到了2003年。随着新一届政府上任,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不仅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构成进一步优化,金融监管的职能也从央行分拆出去。 而日前据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扬透露,央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将由原先考虑的两个目标———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转换成为单一目标———币值稳定。这样,央行似乎更有理由提出要尽快解决政府欠款问题。因为在经济增长不作为货币政策主要目标的前提下,已经没有理由因财政借款问题悬而未决影响到币值稳定。借款转换成债券 “单纯强调财政部还款是没有意义的。”郭红玉说。“可以尝试将这些借款证券化,这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她表示,将这些不规范的借款转换成比较规范的债券,由中央银行持有这些债券。 由于央行需要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但工具不足,如果将这些借款转成可供央行进行操作的工具,无疑会极大增加央行操作的便利。证券化方案的优点还在于,它在有效增加央行持有的有价证券余额的同时,不会形成新的基础货币投放———基础货币在转换前就已经投放了;对中央财政也不会形成太大的压力———中央财政在转换前后都必须对该笔债权支付利息。 但是,由于这种债券是财政部作为债务人,具有国债的性质,需要全国人大的批准。分析人士指出,央行与财政部的借款纠葛之所以提交全国人大讨论,最终的解决途径可能就是这种证券化的思路。孙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