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等10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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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8:36 海南日报 |
作者:柏彬来源:海南日报本报海口10月29日讯(记者柏彬)没有生产许可证、不加盖QS标志的10类食品将不得上市交易。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正式启动对乳肉制品、饮料等10类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从即日起,质监部门开始受理乳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申请。 据悉,继去年对米、面、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实行市场准入之后,此次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10类食品包括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食品、膨化食品、速冻米面、肉制品、乳制品、茶叶、饮料、调味品等,目前,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已经达到15类。 据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QS”市场准入标志。 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有58家企业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另有20多家企业通过了现场审查,即将报批。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我省这15类食品生产企业共有471家,93.1%为小型企业,基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厂点,相当数量的企业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工艺、设备等基本生产条件;89.5%的生产企业不具备产品检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