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您答复:快递昂贵物品需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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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8:49 金羊网-新快报 |
本月24日,刘女士曾致电“天天有料”栏目,反映其在邮局用快递寄手机结果被丢失的遭遇,并且不满最终只获赔双倍邮资40元。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广州市邮政局质量监督部工作人员,专门就特快专递中邮件丢失赔偿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询问。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方面的规定是由邮政局内部制定的,它对邮件丢失进行赔偿的条件和数额规定得相当清楚,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纠纷。随后,这位工作人员将一份“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传真了过来,这份详情单是办理特快专递业务时寄件人必须填写的。在其背面则详细写着“使用须知”,共9条,并附有英文对照。如第6条明确注明“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提供保价服务,邮件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第7条“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未保价邮件则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赔偿”。该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保价费用为邮件保价的1%。 当记者问及邮局工作人员会否对寄件人主动说明以上规定时,他说平时只会询问顾客是否需要买保险,当遇到贵重物品时则建议顾客买保险。一般情况下只有当顾客询问才会作说明。 由此看来,广大市民在寄送贵重物品时切勿省几块钱的保险费;同时,邮局工作人员也最好把上述规定明示于显眼的地方,以提醒顾客。 (文/牟晓翼 吴赛卿)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