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批给付5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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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新文化报》报道,昨天,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环通法庭受理了“通化串子案”当事人赵、孙两家就宣判结果向法院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至此,通化市人民医院将从今天开始,向该案的受害人分批给付52万元赔偿金。 昨天下午,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环通法庭执行庭,根据当事双方在理解、互信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分别对“通化串子案”的四个分案的判决结果逐个进行执行。执行结果是,孙超的4万元精神抚慰金10月30日给付;赵达的10万元精神抚慰金于11月末给付,但剩余的,赵、孙两家4个大人的寻子寻亲费、抚育费、精神抚慰金38万余元还未确定执行期限,不过医院方面表示会尽全力将赔偿款付清。 另外,关于“通化串子案”四个分案判决结果中的赔礼道歉问题,通化市人民医院院长杨利军昨天表示,马上就拟一个稿,由当事人和法庭审阅后,一周内在当地报纸上刊发。杨利军还说,今年7月2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后,他曾跟孙、赵两家商量过,由于医院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能否分期分批地付清赔偿款,但没想到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