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来不是撞了白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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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2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记者 欧阳晨 前日下午,备受瞩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虽然这部法规将在明年5月1日起方正式实施,但其中诸多条款,比如“行人违章撞了白撞”被否,拖车不需收费等却引起羊城市民的热论。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民。 拖车不收费引来一片喝彩 2003年7月,广州市物价局还就拖车收费发布文件,从9月1日起将收费标准下降了三到五成。但不少司机对拖车漫天要价的做法非常有意见。 交警支队:坚决执行法规 以往交警部门拖车收费是出于经费上的考虑,拖曳车辆的人工、机械的费用都需要钱。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规定只有在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将车拖走,同时不再向当事人收费,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车在何处,交警部门将坚决执行这些规定,拖车不再收费。 司机意见:广州停车难还需解决 拖车停车不再收费的条款,接受采访的司机纷纷叫好。一位李姓司机说:“广州市70%到80%的道路路边都无法停车,以前偶尔车停一下人走开一会就被拖走。现在虽然说拖车规定更加细化了,但广州停车难的问题能否解决一下?” 市民意见:罚款同部门利益脱钩 家住荔湾路的陈先生说:“其实应当将罚款和收费同部门利益脱钩。那么我相信乱罚款的情况一定不会出现。”市民刘先生一次开车外出办事,因为内急,将车靠在路边,不料等上完厕所出来,车就被拖走了。”刘先生说:“如果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我一定找上门去讨个公道。” 市民也需检点自己行为 交警意见:广州从不是行人违章撞了白撞 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明确对记者表示,广州市从来就没有类似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条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与机动车相比无疑是弱者。出于保护弱者来考虑,在实际追究中,机动车最低都有10%的赔偿责任。这一条早在中国1992年1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就有规定。 司机看法:行人违章司机有责欠公平 广俊公司的王师傅有这样一个故事:前些天王师傅的一位同事曾经在途径广州大道时撞上了一位违章穿越马路的行人。当时该人翻过双向车道的护栏,在向对街跑去时在路中间被撞。虽然司机没有违章,但最终承担了30%的责任。王师傅表示:“实际在类似的情况下,司机往往要承担30%的次要责任,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市民声音:红绿灯不只对汽车有效 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说:“谁不是从行人才变为司机的呀!行人违章撞了白撞被否当然是件好事。市民也需多加检点自己的行为,其实广州市早就对行人违章如何处罚进行过规定,违章一次罚款5元。但在实际操作中,只要行人说没钱,这罚款就收不了。现在广州的实际情况是,每个红绿灯路口总有大批行人积压车道。好像红绿灯只对汽车有效。” 新手能否上高速值得商榷 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之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曾根据有些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建议草案删去“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满一年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这一条款,但最终《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将之保留。为什么新手还是不能上高速呢? 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高速公路的最大特点就是车速快,要求司机在突发状况中反应敏捷,而这种敏捷的基础是日常积累的驾驶经验。对于那些刚刚拿到驾照一年的新手来说,他们积累的经验都不足够,遇到突发状况一打方向盘就可能出事故。同时,高速公路要不不出事故,一出肯定是重大伤人死人事故。因此,新手上高速还是应该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