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3966个服务项目执行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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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2:3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本报讯记者昨(30)日从成都市卫生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成都地区包括国家、省属在内的所有非营利医疗机构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范围包括综合医疗服务、医技诊疗、临床诊疗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四大类共3966个服务项目。 据了解,这3966个服务项目价格与过去相比有升有降,其中大幅度降低了大型医疗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部分项目成倍降低。对不同医疗机构实行分级收费,基层医院的收费水平较三甲医院要低40%左右。同时,规范医疗系统服务项目,凡是没有列入这3966个服务项目的收费都视为乱收费。 成都市卫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医疗服务调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控制总量与调整结构相结合,即对规范调整后全市医疗机构的医药收入总量进行控制,使医药费用总量控制在与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水平。二是进行分类指导,对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收费价格水平,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价格档次,使患者合理分流。三是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规范,废止成都市现行收费项目。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要求,各医疗单位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从源头上根绝乱收费。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和物价部门经过三年的调查、测算和反复修改,此次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将保持基本稳定,收入结构得以改善。在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重新核定药品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同步配套进行下,群众就医费用总体水平将不会明显提高。(本报记者石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