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可回家改造 条件是表现好且只有3个月以下劳教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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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3:08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天下午3点,王虹、章荷(化名)走出市女子劳动教养所大门。她们是重庆首例进入社区矫正的劳教人员——除了仍是劳教人员的身份外,她们和其他自由人一样。 争取到社区矫正的机会不容易。10月14日上午,全所专门召开聆询会,就此事征询全体劳教人员的意见。整个过程由社会监督员和江北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监督。最后,两人成了上千名劳教人员羡慕的对象,获得提前回家的机会。 33岁的王虹因吸毒被劳教3年,因表现好,获得减期115天的奖励。再过一个月,她就正式解教了。她说,两年多没走出过劳教所,现在只想赶快回家。出去以后,先找个工作,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空虚而复吸。 和兴高采烈的王虹相比,36岁的章荷显得心事重重。她也是因吸毒被劳教3年,明年1月才解教。“回家后最重要的是要尽孝道”,章荷说,以前受前夫影响染上毒瘾,把老母亲气得病瘫在床。 市女教所所长林昌吉说,社区矫正是一个缓冲带,可以让劳教人员提前融入社会,今后解教后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表现好而且只有三个月以下劳教期的就可申请社区矫正。劳教所和当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劳教人员的家庭签订了“社会管理学员帮教协议”,由他们监督劳教人员在所外的表现,并及时向劳教所反映。(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