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无证从事燃气经营的 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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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4: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无证从事燃气经营的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记者从市燃气管理处获悉,《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罚款额度。(本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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