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姜培生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3:3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今天是《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昨天,记者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采访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姜培生。 记者:《安全生产法》已经实施一年了,请您谈一下我市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情况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姜培生:一年来,全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全面修订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标准,认真贯彻这部法律的条文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加大了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力度,促进了全市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至9月份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起数下降21.3%,死亡人数下降9.8%。 但是,我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仍很薄弱。一些企业和个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现象屡禁不止,隐瞒事故、践踏工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上述种种现象和问题都需要用法律去规范,去解决。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规范政府监管、企业经营和约束个人行为的任务仍很艰巨。 记者: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发生了1起特大火灾事故,又分别在电镀、建设和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发生了3起重大事故。今后,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呢? 姜培生: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各个领域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青岛正大“4?5”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实给各级政府和企业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使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基本趋于稳定。 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需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需要企业自身一丝不苟地将《安全生产法》落到实处。市安监局将从市场准入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从源头上遏制住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监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通知精神,对新建、扩建、改建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疏而不漏,宽中有严”的审查制度。二是实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力度,对无证操作人员和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培训和考核体系。三是实行安全资格认可制度。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审查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生产经营。四是实行安全评价制度。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对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从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分为A、B、 C、 D四级管理,对 D级企业坚决从市场中取缔出去。 记者:请您谈一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督促全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姜培生:依法行使安全行政执法权力,是法律赋予各级安监机构的基本职能。下一步,要下决心完善安全监管和监察执法机制,依法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监察,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加大行政处罚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违反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办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发挥安全警示作用,在全市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记者: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最终落脚点,是保护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政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您怎样看待“安全”与“发展”的问题? 姜培生:加快发展与安全生产是相辅相成的。加快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快经济发展更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当前,市委、市政府站在战略高度,已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摆到经济工作的首位,与经济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这为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条件。我们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本报记者刘芳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