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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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6:5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二○○三年十月十一日第六号 根据《公民旁听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1月19日至26日 二、会议地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常委会会议室(长沙市韶山中路146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内) 三、会议主要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全省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情况的报告、关于退田还湖情况的报告、关于湿地保护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南省禁毒条例(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草案)》、《湖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云昭、甘霖、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陈叔红、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省监察厅厅长张家良、省司法厅厅长周敦扣、省水利厅厅长王孝忠、省农业厅厅长余英生、省审计厅厅长吴宗源进行述职评议。 四、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公民人数不超过20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力的人除外。 五、申请报名旁听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介绍信于11月3日—7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登记(长沙市韶山中路146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二楼212房间),也可以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和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复印件办理申请登记(电话:0731—5509359,传真:0731—5536754)。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申请报名结束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议程和报名者的情况,确定旁听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获准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11月18日下午2∶30前到长沙大华宾馆嘉宾楼8113房报到。 七、旁听公民食宿、交通费自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