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开庭:王炬否认多项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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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9: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孙剑、李钢)深圳市原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庭上,公诉人出示了补充侦查证据,控辩双方完成了对补充证据的质证。对公诉人根据当庭出示证据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王炬多数予以否认。 35万贿款给女儿办厂 公诉人首先出示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对于深圳东门“温莎广场”工程项目的补充情况说明,以证明被告人王炬在该案中利用职权,帮助他人在承包过程中少交有关工程款项。王对此予以否认。 公诉人还出示了一份被告人王炬在检察机关的讯问笔录,意图证实王多次收受韩某某的贿赂。 某公司负责人韩某某希望参与深圳罗湖区一地块的开发。王炬遂介绍他给广东省某某基础公司,并根据韩的要求出面和该公司负责人吃饭,后来双方合作成功。韩某某为感谢王,送给王妻35万元人民币,这笔贿款被王的女儿用来办厂,后来韩某某又送了15万元人民币给王妻。 1996年春节后,韩去美国洛杉矶,说要顺便看望王在美国读书的儿子。1996年底,王的儿子放假回深圳,告诉王韩某某硬塞给他2万美金。 1997年,韩某某在香港送给王3000元港币零花钱。2000年春节,韩某某在深圳湾大酒店送给王港币5万元。 王辩称这些钱自己并没有收,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 每逢佳节收大礼 检察机关随后出具了王在检察机关的另一份供述笔录,以证实王曾先后5次收受王某某送的钱物。 1998年春节前,王某某来到王家拜年,留下一手提袋,里面有两件衣服和一内有1万元人民币的红包。1999年中秋节前某晚,王某某送给王一盒月饼和一内有人民币2万元的红包。 1999年下半年某天,王某某请王全家吃饭,饭后送给王一礼品袋,内有两件衣服和一装有约2万元人民币的红包。 2000年春节前某晚,王某某送给王夫妇俩各一件衣服,另外又给了王妻20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王炬只承认收过两个红包,其他一概予以否认。并称当初在检察机关把这些都揽过来,是为了保护家人。 “省优”评选作交易 王曾经和秘书出国日本。在日本大阪所住酒店的房间,深圳市某某道路工程公司负责人黄某某独自一人来找王,送给王5万港币。 1995年6月,该公司写了一份关于安排工程业务的请示要求,王在请示上批示要求建设局研究,并请城管办支持。1997年下半年,该公司欲申报深圳市翠竹路改造工程为“省优”工程,在申报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韩某某以公司名义打报告给王,王在该报告上批示予以支持。1998年该公司打报告申请安排设备购置款,王炬批示请深圳市计划局支持。 1999年上半年,深圳深南路道路工程整顿施工,王提出不搞工程招投标,直接交给该公司承建。 王坚称自己只收了2万港币,是小费,其他部分是招待费,不是给自己个人的。 通过秘书收受贿赂 1997年春节至1999年春节期间,某工程负责人邱某某请王全家及秘书张焱争吃饭,饭后通过秘书张焱争送给王人民币3万元、港币5万。 辩护人认为,行贿人邱某某供述的行贿数额难以确认。 公诉机关还出示证据,指控王炬收受深圳绿某某装修工程公司负责人黄某某贿送的3000美元和港币2万元。王坚称2万港币自己并未收取。 案情回放 深圳市原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涉嫌受贿一案,于2002年11月2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经查,王在担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副市长期间,自1993年以来,先后涉嫌收受有关公司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140.6万元;收受新加坡商人蔡某、房地产开发商魏某等人的礼金折合人民币10.7万元以及贵重礼品一大批。此外,有关部门还查扣王炬转移的现金、存款合计人民币35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