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就业、缴纳、社会救济等方面 残疾人在都匀受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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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9:3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日起,不管是本地的或外地的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都匀境内均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据了解,从11月1日起,凡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都匀市的,在教育、就业、社保、缴税、法律援助、就医、乘车、住房等方面可减免相关税费和予以相应补贴费;户籍不在都匀市的,在就业、缴税、法律援助、乘车、社会救济、进入公共场所等方面可减免相应税费,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最大优惠。另外,该市对残疾人住宅优先安装有线电视,在服务行业设立残疾人窗口;对投资残疾人公益事业、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应优先办理手续,并减免相应的费用。 (高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