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渐进比激进更符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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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0:02 南方都市报 |
观察家 10月31日,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在与广东省人大“十项民心工程”督办视察组座谈时表示:为解决摩托车对环境的影响,广州从今年开始实行10年内摩托车报废。 对于摩托车的治理,中国许多城市的管理者往往会陷入一种两难境地:“禁摩”有着充足的理由:不安全、污染环境、堵塞交通;但也有学者指出,中国尚处于“类工业化时代”,中国大中城市居民开始告别以往以自行车为主的状况,逐步迈入一个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新时代,在这个过渡期内,由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尚未健全、私家车仍然属于少数先富阶层消费品,相当一部分市民将眼光放在了轻便、灵活、价廉的摩托车上,摩托车市场需求依旧有相当的生命期。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对于那些以摩托车交通运输为职业的人来说,“禁摩”直接关系到他们的饭碗问题。广州对摩托车实行10年报废而不是要求一步到位全面禁止摩托车的作法,也许就是基于此种考虑,这体现了广州市政府在制定此类公共政策时的成熟心态。我们也想提请政府注意这一点:“禁摩”要渐进,而给予那些职业摩托车交通运输者相应的出路,也是非常重要的配套措施。 我们在谈论“禁摩”时,还不要忽视另一个问题:摩托车是我国一个较大的产业,其生产、销售和维修人员达到数百万,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不可小视。摩托车业内人士因此呼吁:仅从保护就业这方面看,对其也应该采取保护措施。而中国“入世”后国外摩托车巨头对中国市场也在不断加大投入。无论是从保护中国民族工业、还是积极引进外资的两方面角度来看,城市全面禁止摩托车似乎都容易触及规模庞大的利益地带。相关的隐性失业、经济损失如何补偿?这需要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不从一地一时出发,应更多地站在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本地利益与全国利益综合考量的基础上。 有关人士指出,对摩托车一味地“禁”,并非合理的手段,应该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加以调节。比如,在国外一些城市,为了限制摩托车的拥有量,对其收取200%以上的购置税;我国有的城市也已经开始增收附加费和增容费。从环保方面考虑,对尾气污染比较严重的二冲程摩托车要严格加以限制,在大中城市甚至可以禁行,但对尾气排放较低的四冲程摩托车,限制应适当放宽;武汉、洛阳和南宁等城市,目前已经这样做了。这也可以作为广州解决摩托车对环境影响的一种思路。 著名的混沌理论传播最广的一句话是:亚马逊流域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掀起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一场风暴。任何一个微观层面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妥当,就会影响到整个宏观层面。广州逐步禁摩看上去只是广州市政府的一项交通政策调整,但怎么禁,如何在禁的过程中注意到政府、民众以及摩托车拥有者三方的利益,如何在城市保护与经济发展中达到一种相对的平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的政府在政策出台及以后的实施中慎重考虑。 本报评论员 毕舸 相关报道见A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