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民告官”第一案调解结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2:14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一起打了4年的农药专利官司,10月28日在市高院调解结案。至此,曾引发“中国专利民告官”第一案的农药专利侵权官司划上句号。 1993年,毕业于西南农大的曾治中个人发明农药“草虫灭”,可一次完成追肥、治虫和化学除草。他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1999年,曾治中以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和市植保技术服务公司开发的“稻保I号”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单位赔偿180万元。 2000年5月,市一中院一审判决“稻保I号”构成侵权,由植保植检站、植保服务公司赔偿曾治中经济损失18万元。判决后,双方皆提起上诉。当年8月,植保植检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要求宣告曾治中的发明专利无效,并向市高院提出“中止诉讼”。 去年4月,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曾治中的“草虫灭”发明专利权无效。曾不服裁定,在北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引发“中国专利民告官”第一案。12月,北京高院终审判决,撤销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决定”,要求国家专利复审委重新审核作出决定。 今年6月24日,市高院恢复审理此案。经过法庭审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曾治中撤回起诉,植保站保证其继续生产、销售的“稻保I号”与曾治中的专利不相同,并向国家专利复审委撤回对曾治中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植保站给曾治中15万元技术扶持费。 (记者 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