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安全饮食打击违法经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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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4:5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昨天是《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的第一天,我市各级卫生部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执法活动,指导市民科学、合理、安全、卫生的饮食消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作为我国第一部食品卫生专业领域的法律,于1995年10月30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8年来,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在改革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食品卫生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昨天,市卫生局和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在香港中路佳世客购物中心广场、家乐福名达店、市北当代商城广场、四方利群商厦、李沧维客超市设立了宣传咨询投诉点,现场宣传《食品卫生法》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据悉,宣传周期间,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将集中查处一批食品卫生违法经营业户,销毁几批假冒伪劣食品,并以科普宣传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本报记者王丽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