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大款”拒做亲子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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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9:57 东方网-劳动报 |
据新华社哈尔滨11月1日电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一位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大款”支付孩子抚养费10万元的案件。 1994年,李某在王某公司打工时,曾与王某有过短暂同居史。1995年,已经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的李某生下女儿李灵(化名),李某要求王某承担女儿李灵的抚养费,但王某不承认李灵是自己的骨肉,拒绝支付抚养费。李某独自带着李灵生活了8年,期间李某多次找到王某要抚养费,都被王某拒绝。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认为,王某不承认系李灵的生父,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推定李灵是王某的亲生女儿;同时王某经营企业,有合法、固定的收入,判决王某一次性支付李灵抚养费用10万元。(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