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大款”拒做亲子鉴定被判支付抚养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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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9:58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哈尔滨11月1日电(高天赋)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一位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大款”支付孩子抚养费10万元的案件。 1994年,李某在王某公司打工时,曾与王某有过短暂同居史。1995年,已经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的李某生下女儿李灵(化名),李某要求王某承担女儿李灵的抚养费,但王某不承认李灵是自己的骨肉,拒付抚养费。 今年,李灵上学了,花费不断增加,李某自己很难承担李灵的生活、学习费用,无奈之下把王某起诉到法院,并向法院提供王某有经济能力抚养女儿的证据,要求一次支付李灵1岁至18岁的抚养费、教育费30万元。庭审中,王某仍不承认李灵是他的孩子,同时也拒绝了法院以及李某提出的做“亲子鉴定”的要求。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认为,王某不承认系李灵的生父,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王某一次性支付李灵抚养费用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