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否认寻欢不给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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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0: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日前有媒体报道黎明在上海拍摄《大城小事》期间,常到上海的夜总会寻欢作乐,而且完事后不付钱走人。对此,黎明在接受马来西亚一家媒体的采访时,说到:“这样说很无聊,我没看过这篇报道。”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黎明在沪拍摄《大城小事》期间,为舒解压力,趁着空当就会往夜总会里跑,寻欢作乐到天亮。夜总会的舞小姐还爆料,黎明寻欢后不给钱。对此,黎明认真地说:“能面对的,我都会和媒体周旋。”他更否决拍摄期间的花边新闻:“对于那些新闻,如果有能力承担的是帮助;没有能力承担的,却是一种伤害。” (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