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首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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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2: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我省三部门联合发文: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本报综合消息各地卫生、教育、公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一把手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前日,省卫生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转发了关于搞好秋季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一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部门,同时应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卫生部门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公安部门应及时立案侦查,涉及人为破坏或投毒的,坚决打击。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