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人死后赃不能了(一吐为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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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02:2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广东 朱忠保 从今年8月底到10月下旬,相当级别官员的自杀发生了3起,在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今天,高级官员自杀的现象令人关注。(据11月2日《信息时报》报道)3 个自杀者都是位高权重的“一把手”:一个是市委书记,一个是被人戏称为“肥差”的地税局局长,还有一个则是被人们视为“财神爷”的银行行长。他们从事职业的工作范畴,都可被称为当今腐败的“高发区”、“易发区”和“频发区”。但是,由于在查清楚之前,他们“自行了断”了,不好直接定性为腐败分子。有人称他们为“腐败嫌疑者”,似乎也不太准确。事实究竟如何,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清查。高官自杀,是因为感到自己罪孽深重,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无回天之力,无奇迹发生,反正要坐上被告席,接受人民的审判,被判刑或枪毙,那还不如自行“了断”自杀算了,以为自杀可以一了百了,不会被有关部门继续追查下去,人死了,赃也完了,总算没有白贪。这就是贪官为什么选择自杀的主要原因吧。 我以为,贪官的这些想法是大错特错了。对此,作为反腐败的有关部门,一是应该增强对审查对象的“保护”,防止其自杀。二是即便是“腐败嫌疑者”自杀了,也要千方百计地将案件查下去,将所贪的钱依法处理,决不能让其家族子女享受贪官腐败得来的钱,更不能让其贪污受贿的罪行被带进坟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