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市民记录肇事车车号交警破获一起重大 交通肇事逃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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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03:5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李沧交警大队了解到,在市民的积极配合下,交警部门迅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严投案自首。 10月20日21时15分,李沧交警大队接报:“重庆中路坊子街加油站处发生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大队负责人和有关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勘察,除了一具20多岁的男性青年尸体躺在路中间外,旁边还留有大量的白色的肇事车辆前保险杠碎片,没有发现丝毫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办案民警没有气馁,调查确认了嫌疑车型,并对肇事现场周边继续进行细致走访。22日上午,办案民警在走访中获得了重要的线索:有市民目睹了事故发生现场,并记下了肇事车辆的车牌为鲁B.V1771。民警当即查明,鲁B.V1771是一辆“轻骑”牌小货车,车主韩某,胶州市人,符合嫌疑车型的类型。案件由此有了重大的突破。民警们马上赴胶州调查,几经周折找到了韩某的父亲,了解到韩某在青岛从事个体货运出租,还得到了韩某的手机号码。当民警拨通韩某的手机时,韩某一听是“交警”,声音立刻就颤抖起来,开始声称自己一直在高密市,没有到青岛,但通话半小时后,韩某终于向民警承认了肇事事实。10月23日上午,韩某驾驶鲁B.V1771白色小货车来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目前,韩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刑事拘留。(戴谦徐顺起姜平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