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大多选仲裁弃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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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09: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记者程维)零点调查最新研究表明:公正性与时效性是企业在选择解决经济纠纷方式时最为关注的两个因素。 调查显示,企业在选择解决方式时,最多考虑的两个因素是解决方式的公正性(62.97%)和时效性(53.97%),同时,解决纠纷又不伤当事双方的和气(35.36%)、法律文书能有效执行(24.90%)、保密程度(19.87%)也在企业选择解决方式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不同行业看重因素不同 制造业尤其注重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不伤害当事双方的和气(54.55%),同时,其对法律文书有效执行的关注度也明显高于其它行业。而信息咨询服务业则更强调快速地解决纠纷,该行业中把时效性(快速)作为主要考虑因素的企业高达76.47%。金融(65.14%)和计算机应用服务业(67.36%)更关注公正性。房产建筑业除对公正性(64.06%)抱以高关注度以外,也是几个行业中对保密性(28.13%)最为关注的行业。商业贸易业对不伤和气(52.50%)的注重程度也较高。 仲裁已超过诉讼,成为大多数企业选择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57.74%的企业通常规定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经济纠纷,39.54%的企业通常规定通过法院解决,二者之比为1.46:1。 但是,诉讼在体现公正性方面仍有自己的长处,选择诉讼方式的企业对诉讼公正性的认同度高达67.72%;而仲裁的优势则更多的体现在时效性(快速)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