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中院主动介入 2400民工喜得“血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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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1:19 贵州日报 |
据西宁11月2日电在法院的主动介入下,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2400名农民工终于在被拖欠工资1年多后,拿回了自己14万元的“血汗钱”。 2002年9月,互助县2400多名民工为青海省隆达路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用工,却拿不到工钱。民工多次找公司索要,均被以“无钱”打发。2003年8月,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海东地区政法委转来的民工来信后,决定主动介入。 海东中院经过审理,判令被告青海省隆达路桥有限公司付给2400名民工工资和逾期利息共14万元。2003年10月31日,法院举行兑现大会,将工资交到民工手中。民工孙德胜一边数着刚拿到手的工资,一边激动地说:“我们农村人出门打工最怕拿不到钱,多亏法院帮我们老百姓讨回了工钱。” 海东中院院长王爱民说:此案涉及金额虽然不大,达不到在中级法院立案标准,而且民工没有提起诉讼。但为了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法院决定主动介入,解决这起劳务纠纷。 作者:姜辰蓉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