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曾作弊未获学位 杭州一大学毕业生状告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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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3:26 人民网 |
人民网杭州11月3日电记者江南报道: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近日接到一起行政诉讼:一名大学毕业生因曾经考试作弊,毕业时学校不授予学位,要求学校对他的学士学位资格重新进行审核。 今年22岁的原告周某在诉状中称,他于1999年9月考入学校工商管理系,因2000年6月和2001年1月,两次参加学校考试违反考场纪律,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此,原告进行了深刻检查,端正学习态度,次年,学校撤销了对原告留校察看的处分。2003年6月,原告顺利毕业,取得大学毕业证书以及法语辅修、电子商务第二专业证书,但是多次去学校教务处口头提出学位申请未果,毕业后未获学士学位。 周某在诉状中称,“学士学位”体现的是一位本科毕业生的学术水准,不能因为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就抹煞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原告在校期间已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学校已准予毕业,应可以授予学士学位。周某还称由于原告未获学士学位,在寻找工作,出国留学,职务晋升等过程中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类案件在杭州市尚属首例,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之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