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信访办”还是“信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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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0:57 人民网 |
朽木 “信访办,信访办,门难进,脸难看,一推二拖三下转,访来访去事不办”。这是一些地方流传的关于“信访办”的顺口溜。《了望》第35期上施平先生的文章对此进行了引用。可能有偏颇,可能有偏激,但同样的一个可能是:它说出了一个事实。施平先生据此提出:给老百姓一个说话的地方。此言甚是。此言,道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信访办,全称应为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自然,有的地方设置为信访办公室,也有信访处信访局的。甭管其“级别”大小,顾名思义,这是为人民群众而设置的一个部门,一个机构,是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的,是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间的一座桥梁,同时更是人民群众可以提意见、建议、要求、呼声乃至鸣冤叫屈之所,是一定程度、一定意义上的民情办、民意办,是民情民意的“集散地”和“枢纽”。其“地位”实在不可小视。 党和政府一直关心信访工作。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也反复强调“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见《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15页)。而信访工作,就是确保群众监督得以顺利实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人民群众有了看法、意见,有了委屈和不平,想到信访办,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同时,也是他们得以可以“说话的地方”之一。应当说,这些年,我们的信访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平反冤假错案”,直到如今的反映各种各样问题,信访办一直在办好事,办善事,主动积极,造福群众。应当说,我们的信访机构也是比较健全的,各级政府都有信访办或有专门的信访工作者,我们的党报还有群众工作部,也算是一种信访办。这一点,我们应当予以充分肯定。 然而,不可否认,一些信访办和一些地方的信访工作,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这信访办只转不办,便是一个突出问题。群众反映问题找上门来了,上访信寄到了门上,不是去认真调查核实,解决处理,而是立马塞进信封,一转了事。而殊不知,这一转两转,七转八转,往往会转出问题,捅出娄子。有的上一级信访组织将信、问题转给了下一级组织,下一级组织同样如此,再往下转,这样,有时一封信、一个问题,转了四五个弯,七八个弯,或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时机,耽误了时间,误了大事,或者转来转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不了了之。你说,一个群众上访到上级信访办,容易吗?你不告诉他处理结果,只告诉他“转下去了”,他到“下面”找谁说话去?能在“下面”解决的问题,他又何苦巴巴地找到“上面”来?这些,我们习惯于“以转代处”的同志是不管的。这,恐怕还是好的,怕就怕转来转去,上访信(有的就是上诉信,是“状子”!)最后竟落到了被反映者、被揭露被控告者、“被告”手里!比如,群众告镇长有问题,最后落到了镇长手里;厂长被群众上访时“告”了,上访信最后竟落到了厂办或厂长手里。党性强的,也许尚能公事公办;稍微把持不住的,便会闹出打击报复、让“告状者”雪上加霜的事儿来!现成的一例就是“告”程维高的郭光允,告来告去,自己先被“告”了“进去”,关了起来,受审。我们说,怎一个“转”字了得! 信访办,信访办,重在一个“办”字。而“办”,决不是一“转”了之。吴天祥同志进京参加十六大,还背着群众的来信,看,思,想。这才是真正的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的实际行动。群众利益无小事。体现于信访工作中,应当说,群众来信来访无小事。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