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状告长春一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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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2:13 京华时报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清华博士陆先生一家驾“红旗”轿车出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7岁的儿子不幸丧生。现场留下可疑罪证———轿车左转向器球头帽脱落、调节螺杆断裂。这到底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还是事故造成的结果?陆先生与生产商长春一汽争执不下。今天此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 2000年5月2日,陆先生携妻、子去山西旅游,当时由妻子马女士驾车。当车在京石高速路上飞驰时,车辆突然向右侧偏转,驾驶员方向失控,车辆侧横,车撞向高速路护栏后坠入路基旁的防护沟内。陆先生夫妇在事故中受伤,而他们17岁的儿子不治身亡。 突如其来的灾难改变了这对中年夫妇的生活。法庭上,夫妇俩看着儿子的遗像泣不成声:“儿子当年是清华附中高二年级的学生,如果今天还活着,现在一定在大学校园里快活的学习。”夫妇俩为了转移情感,于第二年收养了一个弃婴作为养女。 事故发生后,交警发现事故车左前轮的转向器球头帽已脱落,调节螺杆已经发生损害和断裂。陆先生认为事故的原因是车辆部件的产品缺陷造成,他向销售商和生产商提出了148万余元的索赔要求。而一汽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事故车的转向器球头帽脱落及调节螺杆折断是在事故前发生的。相反,他们认为,是事故造成的后果,而发生不幸是驾驶员操作不当。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对事故直接原因均难以证明,适用公平原则对损失进行分担。判决一汽给付陆先生夫妇7.5万元。一汽表示同意,而陆先生则认为,他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的原因是车辆驾驶系统失灵,由此提起了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