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曾作弊 能否获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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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2:25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记者江南报道: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近日接受一名大学生要求毕业学校重新审核其学士学位资格的行政诉讼。 现年22岁的原告周某诉称,他于1999年9月考入某大学工商管理系。2000年6月和2001年1月,他两次违反学校考场纪律,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对此,原告进行了深刻检查,并及时端正学习态度。2002年,学校撤销了对他的留校察看处分。今年6月,原告顺利毕业,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及法语辅修、电子商务第二专业证书,却未被授予学士学位。 周某在诉状中称,学士学位体现的是学术水准,不能因为曾经犯错而否认其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原告在校期间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理应授予学士学位。周某还称,由于未获学士学位,他在寻找工作、出国留学、职务晋升等过程中,多次受到不公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