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国资委与37个单位签订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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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2:3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政府在黄海饭店举行2003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委托监管)和经济责任目标签字仪式。副市长、市国资委副主任吴经建代表市国资委,分别与全市37个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并提出要求。 昨天下午,吴经建先后与海尔、凯联、青啤、黄海橡胶、港务局、澳柯玛、海信、双星、青钢、机械、益青、二轻、纺织、海珊、国风、中泰、商业、建设、益佳、交运、中房、城建、国信、企发、开发投资、供销社、环卫园林办、弘信、粮食局、物资等我市各系统的30个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和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劳动局、农业局、司法局、水利局、出版局等7个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委托监管以及经济责任目标书。 吴经建在签字后结合今年形势,对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完成经济责任目标提出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和、市政协副主席邹立健出席签字仪式。(本报记者刘芳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