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英雄”贩卖运输毒品 周鲲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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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2:4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郑州11月3日电备受社会关注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周鲲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周鲲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1月中旬,周鲲、李学军、余明达先后3次驾驶缉毒大队汽车前往云南省购买毒品海洛因近5000克,销往武汉等地。 据介绍,现年37岁的周鲲曾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贵州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