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一个人 交费五百五 江北安监局有方废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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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5:33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天,在江北观音桥经营液化气的唐先生很迷惑,他三天前派员工参加的江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一次上岗资格培训考核,后来却听说此项考核已在一年前被市人大常委会明令取消。 10月28日到30日,江北安监局在南山办培训班,学员是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题是“上岗资格培训”。每人交费550元,名目是“资料、培训、考核、办证、会务费”。 该局下发的红头文件说,如果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唐先生派三名员工参训,交费1650元。 然而让唐先生难以置信的是,他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得到证实,市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取消了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有关主管部门还在考核发证并且借此收费,就是在沿用“作废的公章”。 “公章”既已作废,为何江北安监局还在盖?该局监察科刘科长告诉记者,人大常委会取消的是劳动局的考核发证权,并没有取消安监局的这项权利。记者随后咨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专家,专家否定了刘科长的说法。 刘科长还解释,他们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考核培训的。但记者看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考核不得收费”。刘科长称:“我们收的是培训费。”但红头文件收费名目中一项就叫考核费。 据介绍,有55人参加了江北安监局的培训,收费总计30250元。刘科长称,费用收支平衡,不存在赢利,全部用于培训。 (记者 朱明跃)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