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资格“现管”说了才算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市民持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在南京市房管局办理产权交易卡时,竟然不管用。昨天,南京市民仲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一蹊跷事。 据仲先生介绍,2000年7月,他考取了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在南京中山北路开了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今年10月16日,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寄来一份通知书,要求仲先生在10月底之前,凭着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去办理产权过户交易卡。如果仲先生没有具备上述所说的条件,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交易卡,并因此失去房地产交易的资格。仲先生感到不解,便到南京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咨询。该科的吴科长告诉仲先生,他所持有的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证书,在南京市房管局不管用,仲先生必须在南京市房管局所办的培训班上课,通过考试后才能取得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仲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在考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时,花费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学费有1000多元。现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的这个通知,让仲先生有点措手不及,如果要上课的话,则要交一笔数目不小的钱。随即,记者联系了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该局的方科长解释,仲先生所讲的通知确实是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的,仲先生所持有的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现在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是不能用的,仲先生要想继续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必须用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才行,这是根据2003年上级规定来办的。对于仲先生的情况,他可以到江苏省建设厅前去办理,与他们协商。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能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产权过户交易卡,这是规定。 江苏省建设厅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江苏省建设厅是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行业管理的上级,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整个江苏省里肯定是通用的,任何地方、部门都无权不认可证书。仲先生的情况他们以前也碰到过,也与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协商过,但一直没有结果。 本报实习记者 王昊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