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技资源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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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0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勇 通讯员苏科萱)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科技厅获悉,日前,江苏省、上海市和浙江省正式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间签订的共建区域创新体系协议,三方同时还签订了一批重大合作项目。 根据协议,两省一市将实行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具体包括:加快推进科技文献、科技信息、专家库、动植物资源和水文资源等基础性科技资源的联网共享;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评价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产品、外商研发机构等可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协同规划建设长三角高性能宽带信息网等科技基础设施;联合开展科技攻关,跨地区、跨学科、跨单位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长三角地区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科技园、博士后流动站;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联合申报和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