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了断糊涂的“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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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0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吉全辉毕业于名牌大学且风流倜傥,不少佳丽抛来了绣球。可他不为所动,倒是对英俊潇洒的男性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青年,吉全辉知道这是一种同性恋倾向。 1997年年底,吉全辉在同性恋圈子中认识了汪启俊。两人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汪启俊是一个无业人员,两人交往期间的开销全由吉全辉掏腰包。交往了一年多以后,吉全辉对汪启俊来越来越失望,也对同性恋生活渐生厌倦,两人决定分手。 1999年12月的一天,汪启俊来到吉全辉的住所,声泪俱下地说,自己染上了性病,希望吉全辉看在昔日“感情”的分上,借点钱给他看病。并威胁说:“你如果不答应,我就把我们的事宣扬出去,告诉大家我的性病是你传染的。到时看你怎么做人。” 为了名声和面子,吉全辉只好满足了汪启俊的要求,可他万万没想到“花钱消灾灾更重”,汪启俊从此把他当作了“摇钱树”,隔三差五来“借”钱,到2003年3月,汪启俊已先后向吉全辉“借”钱20多次,累计金额逾万元。 2003年4月28日,销声匿迹半年之久的汪启俊又突然来到吉全辉的住所,气势汹汹地从身上掏出一把刀,以不容商量的口气说:“今天,你一定要给我3000元钱。不然的话,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我杀了你,反正我也不想活了。”至此,吉全辉终于醒悟了,退让和迁就无法满足汪启俊的贪欲。于是,鼓足勇气向单位领导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单位领导当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对汪启俊实施了15天的刑事拘留。 被拘留了15天,汪启俊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2003年5月16日,他再次找到吉全辉,威胁道:“我已经被公安局拘留过了,现在什么都不怕了,你必须给我3000元。否则,我将跟你没完。”为了使自己能够彻底解脱出来,2003年5月21日,吉全辉以民事侵权为由将汪启俊告上了法庭。 汪启俊在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后,一时慌了手脚,经家人的劝导和自己的反思,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于是,请求吉全辉撤诉。 2003年7月10日,经西湖区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吉全辉跟被告汪启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二、被告同意今后不以任何理由干扰原告的正常生活;三、被告同意返还原告的财产折合人民币15700元。 至此,这起因同性恋引发的纠纷总算告一段落。但对吉全辉来说,这段不寻常的人生经历所留下的阴影一时还难以消除。(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江西日报) |